受本地污染積累和外源輸入污染疊加的共同影響,預計永州市15日開始有一次重污染天氣過程,且存在重度污染風險。經與湖南省永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永州市氣象臺聯合會商預報,1月15日:中度—重度污染;1月16日:輕度—中度污染;1月17日:輕度—中度污染。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根據《湖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永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版)》(永政辦函〔2023〕31號)規定,經永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臨時指揮部同意,決定于2024年1月15日0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同時啟動III級應急響應,采取如下響應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護措施
(一)提醒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二)提醒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如不可避免,建議采取佩戴合適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合適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建議中小學、幼兒園減少戶外活動,戶外集體活動可改為室內活動。
(四)醫療衛生機構應積極開展大氣污染對人體健康危害的科普宣傳,增設呼吸類等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二、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倡導公眾及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單位自覺采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具體措施包括:
(一)倡導企事業單位節約用電,減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設施溫度較平日調低2-4攝氏度;減少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設備待機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廣使用節能照明燈具,盡可能減少照明數量和時間;
(二)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車等出行,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三)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四)倡導未納入應急管控的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控制污染工序生產,主動減排,可在達標排放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污染工序的生產時間,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
三、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有計劃地實施黃色預警應急減排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采取以下措施:
(一)工業源減排措施。水泥行業實施常態化錯峰生產;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應急減排清單,精準實施黃色預警級別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措施。對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按照“一廠一策”實施方案,明確具體的停限產生產裝置、工藝環節和各類關鍵性指標,確保企業應急減排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工業企業減排措施應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產線或主要產排污環節(設備)為主;對不可臨時中斷,通過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產負荷等措施減排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應當依法安裝廢氣自動監控設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統,并能夠提供一年以上的數據記錄,同時應根據季節特點指導企業預先調整生產計劃,確保預警期間能夠落實減排措施。避免對非涉氣工序、生產設施采取停限產措施,確保應急管控措施精準到位,降低對企業正當生產經營的影響。
(二)揚塵源減排措施。執行重污染天氣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黃色預警級別減排措施。施工工地應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渣土運輸等,礦山、砂石料廠、石材石板廠等應停止露天作業,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等保潔頻次。
(三)移動源減排措施。執行重污染天氣移動源應急減排清單黃色預警級別減排措施。除應急搶險、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運輸車輛停止上路行駛。涉大宗物料運輸單位應制定詳細交通運輸源頭管控方案并配備有關硬件監管設施。移動源除明確停駛方案外,還應嚴格執行源頭管控有關要求,包括加強油品儲運銷環節監管和加油加氣站油氣回收系統的使用情況排查、開展油品檢測、抽查機動車銷售企業環保達標情況,以及加強柴油貨車路檢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戶檢查的頻次和力度等。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頻次,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四)其他減排措施。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嚴格禁止農作物秸稈及雜物露天焚燒,加大餐飲油煙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監管力度和頻次,禁止露天燒烤,按照地方管理要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永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月14日
來源:永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編輯:肖益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