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通訊員 劉孟娟)“冒充公檢法”是詐騙分子慣用的詐騙手段,通過冒充公檢法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受害人的恐懼心理,獲取受害人信任后,引導受害人轉賬匯款實施詐騙。近日,寧遠縣公安局破獲一起掩飾犯罪所得案件,及時為群眾挽回全部損失。
12月11日,寧遠縣公安局舜陵派出所接到群眾何女士報警,稱其在網(wǎng)絡上被“警察”騙了。經(jīng)過初步偵查,民警發(fā)現(xiàn)系有人冒充警察,以何女士涉嫌拐賣人口案件為由,需要查驗其資金。何女士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竟配合嫌疑人,將銀行卡號和驗證碼告訴了對方,直至嫌疑人將卡內(nèi)錢轉走才發(fā)覺被騙。
辦案民警通過調(diào)取資金走向,發(fā)現(xiàn)被騙的資金流向了一個名為楊某的微信商戶碼內(nèi),且楊某將資金又再次分多筆轉給了趙某,由趙某前去市場購買黃金。為盡快挽回損失,舜陵派出所聯(lián)合電偵大隊組織警力前往深圳,確定了嫌疑人的落腳點后,在當?shù)鼐降膮f(xié)助下,先后將犯罪嫌疑人趙某、楊某等4人抓獲歸案。
經(jīng)調(diào)查,為將詐騙資金“洗白”,以江某為首,趙某、楊某、雷某等人為成員的洗錢團伙,專門提供商戶二維碼接收被騙資金,并利用詐騙資金購買黃金的方式進行洗錢。
目前,江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飾犯罪所得被依法刑事拘留,被騙資金已全額退賠給受害人。
來源:寧遠縣公安局
作者:劉孟娟
編輯: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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