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遠縣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運營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經我中心審核,擬將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高文軍等8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4日,共7天。若對公示名單中的申請人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或直接向我中心租賃所反映。凡來信必須簽署真實姓名和單位,對匿名信公示期間一般不予受理。凡來訪者,要說明真實身份和單位,反映情況后要在來訪情況登記表上簽名,所反映的問題必須真實、準確,內容盡量具體詳細盡可能提供有關調查核實線索。
舉報電話;0746-7221879,13973494686王,
13874745856蔣
寧遠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2021年11月7日
來源:寧遠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作者:寧遠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編輯:黃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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