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3日寧遠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五條、五十六條的規定,寧遠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接受劉俊興、鄧成仲、周君翠等三人辭去寧遠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劉俊興的寧遠縣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寧遠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鄧成仲、周君翠的寧遠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報寧遠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來源:寧遠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作者:寧遠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編輯:廖芷誼
本文為寧遠新聞網原創文章,轉載請附上原文出處鏈接和本聲明。
本文鏈接:http://www.xinmaozhan.com/content/646843/58/14273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