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接受李學群辭去永州市第六屆人民代
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定
(2024年1月18日寧遠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規定,寧遠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李學群辭去永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報寧遠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來源:寧遠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作者:寧遠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編輯:肖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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