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遠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歐陽德輝等辭去縣第十八屆人民
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定
(2025年6月16日寧遠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寧遠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歐陽德輝、石俊辭去寧遠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歐陽德輝的縣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報寧遠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
來源:寧遠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作者:寧遠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編輯:肖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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