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鹗侨嗣袢罕姷摹翱床″X”“救命錢”,欺詐騙取醫?;鹦袨?,侵害的是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為切實維護參保人合法權益,根據寧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寧遠縣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套保挪用貪占醫?;鸺姓螌嵤┓桨?gt;的通知》(寧政辦函〔2021〕27號)精神,從即日起至11月30日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我縣醫?;鹗褂眠`法違規問題線索,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線索征集內容
(一)定點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的欺詐騙保行為;
2.分解住院、分解收費、串換收費、重復收費等套取及違規使用醫?;鹦袨?
3.分解住院費用、過度診療、過度檢查等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加重參保人員的醫藥負擔的行為;
4.藥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購違規行為,特別是藥品、醫用耗材購銷造假騙保行為;
5.為非定點醫療機構或處于中止醫保協議期間的醫療機構提供醫保費用結算的違規行為。
(二)定點藥店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為參保人員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醫藥服務的行為;
2.虛構醫藥服務項目騙保的行為;
3.為非定點藥店或處于中止醫保協議期間的藥店提供醫保費用結算的違規行為。
(三)參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的行為;
2.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行為;
3.將本人的醫保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行為;
4.重復享受醫保待遇的行為;
5.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的行為。
(四)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內外勾結”貪占醫?;鸬倪`法犯罪行為;
2.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利用醫保費用結算、協議簽訂、目錄匹配等權力,謀取私利等違法犯罪行為。
線索征集要求和獎勵辦法
(一)歡迎社會各界積極提供問題線索,提供線索時應盡可能列明問題發生的時間、項目、內容等具體情況,并附相關證據資料,對于明確可查的線索,將依法依規核查處理。
(二)提供的線索應避免以下行為:重復舉報、已經辦結的舉報線索、法定途徑予以解決的、匿名舉報且無法提供證據材料的、被舉報人主體滅失的、舉報線索內容不具體、無具體被舉報人及違法事項或超過追訴期的。
(三)鼓勵當事人實名舉報,對實名舉報人的信息將嚴格保密,凡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將根據《湖南省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湘醫保發〔2019〕23號)的獎勵標準進行獎勵。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惡意舉報、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線索征集方式
可通過現場遞交、信函、電子郵件三種方式提交線索。
(一)電子郵箱:nyxybjg@163.com
(二)郵寄地址:寧遠縣醫療保障局(印山路89號)
(三)舉報電話:
寧遠縣集中整治辦公室????0746-7239812
(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通告。
寧遠縣打擊欺詐騙保套保挪用貪占醫保
基金集中整治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
2021年9月7日
來源:寧遠縣融媒體中心
作者:寧遠縣融媒體中心
編輯:黃楊
本文為寧遠新聞網原創文章,轉載請附上原文出處鏈接和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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